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
3、第一条 为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安全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四)将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该条第一项中的“准运证”。对《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作出修改 (一)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5、问题五:《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起到了什么作用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规共计八章三十五条,2004年11月1日施行。
6、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项目:政府直接向相关主体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这是政府对农业种植的一种直接财政补助方式。 简化贴息项目申报程序:政府采取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方式,为贴息项目单位建立名录,并主动提供给金融机构。次年根据实际获得的贷款及付息进行贴息结算,这样做旨在更高效地执行贴息政策。
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政府鼓励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同时,提供财政经费支持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此外,政府还计划为合作社提供税务和金融支持,并允许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
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确保补贴资金主要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贴办法。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为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中央财政实施农资综合补贴。
积极探索采取担保补贴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1、加强农业科技与物质装备支持。山东将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生产的全面性、优质性和高效性。同时,加大种源技术研究,培育和壮大种业企业,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推动农业与工业要素跨境配置。
2、山东力争2025年粮食产能超1100亿斤。农业大省山东将重点加强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持,加快推进全面、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加大种源技术研究力度,培育和壮大一批集育种、繁殖、推广为一体的种业企业,力争到2025年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1100亿斤以上。
3、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山东在端稳1亿山东人饭碗的同时,继续扛牢农业大省责任,为中国的“粮碗”里,添上了占比1/12的“山东粮”。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13731亿斤。其中,山东全年粮食总产11076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稳定在千亿斤以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科研推广、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及农业机械化扶持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