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查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得知,初级农产品加工不在农林牧渔企业优惠范围内。
委托加工的产品直接用于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用于生产的可以扣除委托环节的消费税。自产自销的产品只对只对最终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1、农膜。生产销售的氮肥、磷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磷酸二铵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复混肥是指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尿素产品。
2、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3、正面回答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4、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方针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方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出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出产出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税政策。根据查询华律网官网得知,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自产自销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规定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属于免税政策。
2、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3、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如下: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销售外购的农产品,以及对外购农产品加工后进行销售的产品不免税。财务人员核算时,对于免税的农产品和不免税的农产品要分开核算。
4、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是指农民在生产自有的农产品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时,不需要缴纳税款的政策。这个政策的实施可以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免税政策可以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由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成本高,如果农民还需要缴纳税款,将会增加他们的经济压力,降低生产积极性。
1、农业企业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不交企业所得税。
2、法律分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蔬菜免税政策:个体户销售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农产品,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
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
申请开发票免税。根据查询律临网显示:不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免税,从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购买自产农产品,并获得农场、农业合作组织等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延长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碧岁猜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延长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