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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环保(农业机械化对环境的影响)
发布时间: 2024-07-12 浏览: 66 人次

农业机械化绿色可持续发展调查报告材料

1、稻秸秆犁耕深翻还田、水稻机械化集中育秧、高效植保、清洁热源烘干、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绿色环保农机化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2、该研究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借鉴了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运筹学、管理学、博弈论、系统论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以及比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融合的方法,对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发展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

3、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空间不断扩大。在小麦、水稻、玉米和大豆4大粮食作物中,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播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4%和78%)。

4、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研究·综合卷:综合报告及分课题提要汇集在中国工程院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报告强调了农业机械化在国家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首先,文章指出,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高效发展,必须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这是国家现代化的迫切需求,且我国已有坚实的基础。

农村农业发展论文?

1、范文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论文 1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把农业从人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2、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篇一 《 浅析农村经济的发展 》 摘要: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的时间里,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农村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

3、**引言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发展态势直接关联到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增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农业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产量稳步提升,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4、发展农业经济离不开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个体的生产方式,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要“靠天吃饭、靠地吃饭”,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无法保障农作物收成。 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人都大量涌入城市,更加剧了农村人才的严重匮乏,致使这种情况出现恶性循环,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

5、摘要:生态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我国是农业大国,如何更好推广生态农业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河南焦作市的一个村庄为实证研究对象,通过调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出生态农业基建支出和人力资本是影响该村发展生态农业的关键,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建议。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19修正)

1、第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和试验,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示范服务。本市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由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障农业机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含零部件)研制、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3、市农业部门根据从今年3月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对淘汰旧机具、购置新机具的农民优先提供50%的政策补贴。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服务与安全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机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机,是指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不含捕捞渔船机械和助渔导航机械以及水利排灌机械,下同)。

将《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八条删去。 将《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20日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有关资料,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依法审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不得开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科研推广、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及农业机械化扶持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保障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推广不符合规定的农业机械及其新技术,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推广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和加快农机具更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布先进的、在自治区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